刚刚过去的毕业季,大家忙着转档案、签劳动合同,百忙之中的你,也请不要忽视了社保参保哦!广东省社保局分享了超多参保的实用干货,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社保参保需要注意的问题。
问:工作后是否一定要参保?
答: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参保,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社会责任和义务。
问:如何确认工作单位是否有帮我缴纳社保呢?
答:个人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如果发现没有参保或没有缴费信息的,请及时联系单位核查。
问:缴纳社保有哪些好处?
答:从大的方面来说,参保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在一些地区,落户、购房、购车、积分入学等都设置了社保年限门槛,参加社保对这些方面也是非常有益的。
问:创业者需不需要缴纳社保?如何缴纳社保?
答:参保形式根据创业的形式有所不同,如果是开设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后以单位名义为公司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个体形式的创业,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具体办理流程以当地的税务部门规定为准。
问:辞职或者换工作的时候,社保怎么办?
答:离开原单位后,原参保缴费信息保留在原参保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个人账户利率继续计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在“粤省事”申领失业保险金等补助。
变换工作单位的话,如果是在省内流动的,由新单位在原来的个人信息下继续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是跨省或跨制度流动需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直接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社保关乎个人切身利益,千万不可大意,想要查询社保缴费信息、申领社保待遇的朋友,要多多关注社保业务相关信息哦~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承办单位:南方新闻网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9号楼
粤ICP备19156380号-1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045号网站标识码:440000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