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2021年12月31日前
在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
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都应当在2022年6月30日前
依法报送2021年度报告
未按时报送的市场主体
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如何申请移出?
1、完成年报补报。
2、向登记机关提交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移出申请。
如何完成年报补报?
粤商通APP将于2022年7月16日
开启年报补报通道
广东省内未报年报的
个体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用粤商通APP
足不出户、无需电脑
即可完成年报补报!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深圳市场主体暂不能于粤商通APP填报年报,请按当地登记机关确定的报送方式报送年报。深圳、珠海实行滚动年报制度,请按当地登记机关年度报告工作部署进行。
粤商通提醒
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移出工作部署存在差异,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了解移出申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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