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UVIE
留言日期:
2024-09-13
主题:
关于建设工程专家费
内容:
领导们:你们好!关于广东省建设专家费用标准,我于9月2号向省发改部门反映情况,他们回复有关事宜需向贵单位反映。所以将有关事项再向贵局反映如下:
本人最近参加一异地评标(评标活动:从肇庆端州区到佛山南海评标),其中交通费计算,佛山这边的组织招投标单位说,要严格按省发的文件规定执行,专家自驾车参评相邻城市只计算100元包干费用(含往返),请问这标准是最低标准,还是可以按实际地域不同上浮调整。从肇庆到南海往返就差不多200公里,燃油费加过路费,100元确实不能抵销。是制订是标准过低了,还是需要完善。建议你们对有关标准重新规划或指导招标单位。
本人接触如此的情况也很多,也经常有专家抱怨。为此经常发生评标专家跟招标代理争论和讨价还价的现状。评标是一个严肃的工作,大部份的专家能参与,都是为推动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更合理和符合实际的报酬是评标活动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之一。 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