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2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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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结合工作实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3月23日至3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结合工作实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3月23日至3月31日。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haokai@gd.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处(邮政编码510030),并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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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公众意见1:建议删除“项目业主不得以地域、所有制等不合理的条件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相关内容已经在实施细则第二条体现。
采纳情况及理由:建议合理,采纳。
公众意见2:建议参照政府采购法“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应予废标”,出现类似情况,中介超市的选取结果也应可以废掉。
采纳情况及理由:建议合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