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数字政府公共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公共数据处理活动,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2月8日至2月21日。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ylcarol@gd.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处(邮政编码510031),并在信封上注明“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