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广东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90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45号)等有关“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公共数据‘一数一源一标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公共数据交换共享,我局组织编制了省地方标准《政务大数据 公共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填写至《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于2023年7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dbs@gd.gov.cn。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策法规与指导监督处(邮政编码510030),并注明“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政务大数据 公共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标准编制说明.pdf
附件3: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