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7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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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印章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的应用,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电政函〔2019〕252号)有关要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在充分借鉴各地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电子印章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的应用,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国办电政函〔2019〕252号)有关要求,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在充分借鉴各地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时间为15天(2020年12月7日至12月21日),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limgao@gd.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安全管理处(邮政编码510030),并注明“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广东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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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内容和处理情况如下:
公众意见:电子印章经过打印或其他电子格式转换,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视同复印件。如何理解这条?电子印章背书的文件电子版才有效?打印出来无效?还是通过什么方式打印出来才有效?
采纳情况及理由:该公众意见主要为咨询,不作为公众意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