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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公共数据开放成果纳入政府绩效

时间 : 2023-10-12 17:22:19 来源 :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字体:

  9月26日,为了规范和推动全市公共数据开放,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政策解读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对公共数据的开放条件、开放平台、开放计划与实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是深圳市在推动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方面的重大举措,将为公共数据的开放和利用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同时也为深圳数据交易所与公共数据相关的业务拓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的条件。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需要对开放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程度设定合理的开放条件。这些条件不仅包括对公共数据利用主体的要求,如技术能力和信用状况等,也包括对数据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的限制。这一规定的出台,使得公共数据的开放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同时也为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提供了保障。

  该管理办法强调了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建设。深圳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的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数据的开放工作提供数字化能力支持。各区、各部门可以在该平台上建立数据开放专区,实现数据的集中展示和利用。这一举措将有利于提高公共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利用性,为市场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数据获取渠道。

  在开放计划与实施方面,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和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各自的职责。深圳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需要根据国家、广东省和该市的工作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公共数据的年度开放重点。同时,深圳市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还应征集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和应用场景,并将其纳入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则需要制定本机构的开放计划并报送同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审核。这一举措将有利于提高公共数据的开放质量和利用效果。

  该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的法律责任。对于未履行相关职责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及公共数据利用主体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安全监管部门和其工作人员也有责任履行公共数据开放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否则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举措为公共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深圳市的《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利用,并保障数据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同时,这也为深圳数据交易所等机构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与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合作,深圳数据交易所可以联合数商更好地挖掘公共数据的价值,并结合已上市的数据产品,打造政所数据融合创新应用,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元化、更便捷的数据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