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数字政府基础保障能力,支撑省委、省政府重大专项建设,加快构建全省无人机服务能力体系,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务领域无人机服务资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企业投资、政府采购服务的模式,征集社会面具备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实时视频、全景图、正射影像等图像采集能力的无人机服务资源。
二、征集要求
(一)单位资质要求
本次征集对象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1.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民用航空管理机构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和规程实施安全运营的能力。
3.无人机执飞单位应取得需作业区域的空域批文(2023年)。
4.使用民用无人机从事正射影像数据采集等测绘活动,应依法取得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必须包含有关专业领域资格)。
(二)无人机要求
1.采用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开展运营活动的应取得适航许可。
2.采用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机开展运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实名登记激活、飞行区域限制、应急处置、网络信息安全等规定。
3.无人机应取得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
4.无人机已购买商业保险,原则上服役超过5年以上无人机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5.无人机应具备图像采集能力,已纳入相关无人机管理平台,具备远程飞控功能无人机优先。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二)征集方式
有意向单位可联系我局获取《广东省无人机资源登记清单表》、《广东省第三方无人机服务平台对接规范》、《广东省无人机资源管理调度平台操作指南》,做好相关资料填报。联系人:李东升,020-83137520。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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