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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职称申报之“继续教育证明”

时间 : 2024-02-08 11:25:12 来源 : 本网 【字体:

  为做好广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近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度广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就继续教育学习内容、要求、形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学习内容:

  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为数据管理与应用、系统设计与研发、数字化运营与运维、数字化咨询与服务等相关方向。

  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应不少于42学时,其中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学习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官网“广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专题专栏中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模块进行专业科目课程学习,或参加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的数字化相关培训课程学习。

  学时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有关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审核学习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认真把关,对弄虚作假的将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广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政数函〔2024〕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