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专题宣贯会。
政务服务数字化是政府治理与服务模式更新迭代的必然趋势,也是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践行服务型政府理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通过立法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是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法治保障,也是推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惠及广大企业和群众、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托,更关系到全省政务服务环境的整体优化,对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政务服务立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固化政务服务创新做法的重要途径,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保证。去年,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在全面总结广东数字政府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创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以数字化助推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的地方性法规,充分结合近年来广东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实践,并融合了数字化赋能的相关内容。
省政府副秘书长郭亦乐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条例》出台标志着我省政务服务数字化建设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必将推动各级各部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有力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准确把握、认真执行政务服务数字化法规要求,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魏文涛从立法背景、立法原意、条文内涵等方面,对法规重要条款和创新内容作了深入阐释。会议对下步政务服务领域法制建设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二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三要强化监督和管理,四要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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