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市、县(区)标杆政务服务中心评估的通知》(粤政数函〔2022〕244号)要求,经第三方评估,拟评出5个市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15个县(区)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和15个县(区)级标杆培育政务服务中心。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标杆政务服务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对拟评定的标杆政务服务中心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来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9号楼
邮箱编码:510031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2022年广东省市、县(区)标杆政务服务中心评估结果
(同一类别排名不分先后)
一、5个市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
佛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
茂名市政务服务中心
肇庆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15个县(区)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韶关市新丰县政务服务中心
河源市源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梅州市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
惠州市龙门县政务服务中心
东莞市厚街镇政务服务中心
中山市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肇庆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15个县(区)级标杆培育政务服务中心
汕头市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惠州市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汕尾市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
东莞市寮步镇政务服务中心
中山市东凤镇政务服务中心
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江门市恩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阳江市阳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茂名市信宜市政务服务中心
茂名市茂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肇庆市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
清远市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云浮市罗定市政务服务中心
云浮市新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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