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韶关市气象服务中心等2份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申请材料合规审核情况的公示

时间 : 2024-01-17 17:47:12 来源 : 本网 【字体: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对韶关市气象服务中心及清远市数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交的2份公共数据资产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现将拟登记的公共数据资产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月22日前向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异议内容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异议内容发送至:szsjsjfgzc@gd.gov.cn。

  二、通过信函将异议内容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数据要素处(邮政编码510030),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异议内容”字样。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附件:

  1.“农业气象服务产品”详细信息.doc

  2.“清易保(医保理赔)”详细信息.doc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